廉政动态
吴忠: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守好守牢农村集体“三资”家底
吴忠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以“小切口”入手,着重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让村集体家底晾晒在阳光下,广泛接受监督,切实守好守牢村集体经济“钱袋子”。
规范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益。村级公开由单一公开形式向多形式延伸,从办理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在利用固定公开栏、明白墙和明白纸公开的同时,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民情直通车、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村级政务、事务、财务等事项,保证村民对村务工作和村务活动全程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村务公开三类52项内容,将各类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购置、集体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债权债务情况、村集体“三资”收益分配、社会捐赠款物发放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全部纳入公开范围,推进村务公开由个别事项向全方位公开延伸。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集体财务往来业务较多的,坚持每月公布1次,涉及低保、救灾救济、项目建设、“三资”管理等重要事项随时公开,保证了村级事务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加强民主管理,扎实推进由民作主。全面推行村代会“55124”模式,印发《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进一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紧扣“选人、议事、监督”三个核心,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村级民主决策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规范推选方式,按照就近原则“切块划片”,规定每10—15户民主推选1名村民代表,明确代表与推选户对应关系并签字认定、公示建档,全市共推选产生村民代表1.75万名。对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按照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的“5步工作法”,由村监会全程监督村委会实施。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20+X”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实行“三不予”刚性约束(对未经过村代会议决的事项,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最大限度杜绝议定事项“挑肥拣瘦”问题。
强化民主监督,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依托村“两委”换届选举,配合组织部门督促指导全覆盖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3-5人的推选要求,共推选产生村监会成员1497人,并引导村监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注重加强乡镇纪委和村监会的两级监督,重点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及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真正让村民群众参与到农村日常事务中,并逐渐成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的主体。指导各县(市、区)将村代会、村监会等运行程序及相关制度上墙,使大小事务有章可循,有理可依,村民自治工作逐步程序化、规范化。组织各县(市、区)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使村规民约成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载体。(吴忠市纪委监委)
